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瘋批宿主快穿後,小世界崩壞了 第36章

作者:陳誌強 分類:其他 更新時間:2023-05-27 14:28:1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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師爺立馬會意,踱到證三對麵,捋著稀稀拉拉的山羊鬍,食指在下巴上一點一點,問道:“證三,你想想清楚,是你被撞後才貼靠的牆,還是貼牆後才被撞的?”

語氣先重後輕,尾音稍高。

證三掀起眼皮,定定看了師爺一息,用力點頭道:“是先被撞的!小的……”

點頭的動作,是在加重可信性。

“言明問題即可。”師爺學女狀師的方式,打斷了證三接下來想說的話。

說多錯多。

隻要說明是先被撞再貼的牆,那女狀師之前的招數就失了效。

卓覓直起腰身,看著、聽著他們的那些小動作,緩緩吐出口濁氣,微微笑了笑。

問道:“證三,你身高多少?”

“反對!”師爺立刻舉手阻止,他直覺有陷阱。“這個問題與本案無關!”

“縣大老爺,在下問的與本案有關,且是絕對相關,請三號證人必須回答。”

卓覓站姿不動,側臉駁斥師爺的同時,向縣令請示。

王縣令嘴角的肥肉抖了一下,下頜抬起,眼睛側偏,不耐煩道:“本官冇聽出這麼無聊的問題有什麼必要性,被告狀師,你若實在冇問題可問,本官便要宣判了。”

行凶根由:醉酒肇事,隨性殺人。

人證:卓府小廝。

凶器:已呈堂。

可以判了。

卓覓銀牙咬了咬,決定用行動說話。

一把拽起證三,扯到小廝身側,再將小廝用力扯起來,把他二人並肩。

脆聲道:“這二人的身高,相差足有十幾寸之多,小廝高,三號人證矮,請問三號人證:他怎麼撞的你的肩窩?還記得你拍的是你的肩窩吧?”

敢否認,你的證言就無效!

卓覓邊說邊比劃二人身高,再用手指點著證三的肩窩處,快速道:

“彆說是他埋頭頂的你肩窩。你體重在50公斤左右,他的體重至少70公斤左右,就算他慌裡慌張一頭撞過來,那撞在你內側肩窩,也會將你撞個四腳朝天!”

說著,卓覓再將回不過神兒來的證三扯轉個向,指著其淡色外袍背部及臀部。

再道:“這麼乾淨,灰灰兒都冇有,你挺扛撞啊?”

再將其原地扯轉向,指著其兩側肩膀道:“這肩膀也是乾淨的,這整個人除了衣袍前襟因跪在堂下沾了灰土外,哪哪兒都乾乾淨淨的!”

“常藤巷因常年不見陽光,又因存在年頭較長,兩側牆壁早已生滿青苔,你怎麼貼牆走的?!”

“我……草民說錯了,草民冇有貼牆,草民就走的道中,他……他也冇有、冇有完全撞到草民,隻是、隻是刮蹭了一下,不、不行嗎?”

證三被問得結結巴巴,努力找補。

“當然不行!你以為這是哪兒?此乃公堂,一言一行,落地無悔!”

卓覓鬆開手,滿臉嚴肅,逼近對方厲聲就懟。

“悔之,即無效!你公堂作偽,鐵板難饒,必打你個傷筋動骨、寸步難行!”

“草民冤枉啊!草民隻是收了彆人給的……”證三徹底被嚇壞,“噗通”一聲跪地,呼喊出聲。

這收的錢都不夠治傷的啊。

“啪!”王縣令見勢不妙,立刻拍下驚堂木,打斷證三的話。

但,為時已晚,證三隻差冇有說出銀子二字,王縣令肥臉顫了幾顫,指著證三就道:“公然作偽,拖下去,五十大板伺候!”

救是冇得救了,就打這扛不住事兒的龜兒子出出氣。打死最好,免得再招出點兒什麼來。

此時所有人的注意力,都冇察覺到已被帶偏。

證三不是重點,小廝纔是!

卓覓趁熱打鐵,一抬手,揪住小廝的左臂就是一抬,再將其袖口一翻,一扯。

一指:“這裡麵全是血跡,是你偷拿主子匕首殺的劉滿!”

“殺完劉滿,你匆忙離巷,外袍反穿,將血跡掩蓋!”

“你鞋邦、褲腳,仍染有青苔!你來不及處理這一切,就攜匕候於公堂外,隻等著堂上召宣,是也不是?!”

眾人的視線隨著卓覓的話,就往小廝身上看。然小廝身著深色短褐,隻能隱約看出其袖內似有血跡,青苔……

卓覓卻不給他們細瞧的時間,更冇給小廝反應的時間。

“回答:是!或不是?”

小廝瞬間懵腦,隻覺腦子裡嗡嗡聲一片,初次殺人的畫麵感再現,隻以為這人全都看見,張了嘴。

王縣令和馬縣尉頓覺不妙,正要喝止,卻因卓覓問得太快,小廝破防太快,冇能來得及。

小廝吐出了那個字:“是……”

吐完,軟倒在地,恐懼襲上心頭,渾身顫抖。

卓覓退開一步,長長撥出一口濁氣。

堂上,王縣令和馬縣尉麵色鐵青。

堂下,喝彩聲起,掌聲成片。

堂外,霍毅的深邃星目中,掠過笑意。

司沐則用摺扇敲擊著掌心,搖著頭,連連讚歎:“漂亮,實在是乾得漂亮,此案可堪經典!”

他倆武力高強,眼力遠超常人,就在卓覓說出小廝身染青苔之時,就已看出:並無。

更已看出:小廝左袖中鮮血,應該就是藏匕於袖中之時沾染。

女狀師這就是在詐胡。

但也足可見其心思之細膩縝密。

小廝舉告凶器時,兩臂高舉,恐就已被女狀師看到些許血跡。

為了防止小廝狡賴,更為了防止其與某些人的防備,女狀師便故意言辭多多、動作多多,將所有人的注意力吸引到證三身上。

以為她的目的就是想揭穿證三在做偽證。

然後神來一轉,運用攻心之戰,打了小廝個措手不及。

至於為什麼會猜小廝就是凶手?

一般小廝的衣著,正反皆可穿。這是乾活的時候穿一麵,突然要見主子或者是臨時要出門的時候,再穿乾淨的另一麵。

顏色一淺一深。

這名小廝如果真按他自己說的那樣,陪主子出去飲酒談生意,那穿的就應該是乾淨淺色麵。

但他出現在堂下的時候,穿的是深色麵。

且他如今軟倒,鞋底邊緣可見殘留的青苔,那應該是其跪在堂下時,女狀師就有看到。

再根據卓文的口供,其進入常藤巷時,被害人已死,血流一地,隻見一女童。表明凶手剛剛離開。

小廝藏匕首與袖中之時,匕首上的血還是新鮮的,纔會染到袖口中。

女童在人證出現後不見,人證又在撒謊。

幾廂印證之下,再來個詐胡,即一擊即中!

這是無把握之下的有信心一戰。

那要在小廝出現時,直接揭破其袖中血跡和鞋底青苔,再讓其脫下染血後反穿的衣袍,能行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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